因为走私是在海上进行的。货物交付成功后,对方就会付款。
从已经查获的日本走私船可以看出,对方只是来接货的,船上并没有银两。说明对方并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是事后单独付款。
当时朱厚照就猜测,定然是对方的主事人约定见面,进行货款的交付。
现在看来,极有可能是对方接货成功后,利用储蓄所来完成货款的支付。
经过多个账户的转移,最后到达卖家那里。
而卖家接到货款后,从储蓄所中将钱提出来,然后再存入储蓄所,或者把钱存放在家里。
双方的交易大概就是这样的流程了。
朱厚照认为,自己这个分析八九不离十。
真没有想到,这帮人竟然利用自己一手创建的大明银行的交易网络进行走私款项的交付。
自己这是在助纣为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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