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以为高明是为了这事惊慌失措,一脸的不以为然。
“要只是失踪就好了。”
高明回过头,一脸苦笑。
紧接着,他三句并做两句,简单地将情况说了一遍。
原来,县令到了龙门县几天,尚算勤政,也称爱民,其实比起原本的县令要来得好得多。
在这多事之秋,高明以及其他那些在本地深耕了不知道几代人的吏员们,也没有想跟县令掰掰腕子,为难为难,顺利地让他掌了权。
要说这县令,固然没有太大的存在感,却也没有大错,大家一直相安无事。
他就是有一个怪癖。
酷爱养小猪为宠物。
说来也怪,只要在县衙里面,这县令就爱在怀里面抱一头小猪。
那小猪一点不像龙门县里其他百姓家养的那一种,又黑又胖的。
正相反,它小小一只跟猫儿一样,通体粉红粉红,还蛮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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